近期,宁阳审计局在对部分单位开展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引起相关部门单位的高度重视,因此引发了笔者的几点思考。
一、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未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大部分单位都是在2013年按照县级财政部门要求制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原制度大部分内容已不再适用于现在的单位管理,被审计单位没有结合新情况、新变化,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二是未登记合同管理台账。部分单位未按照年度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也没有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已签订的合同散落在各个业务部门,无法实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不能预警提示风险。三是未及时续签合同。部分单位合同到期后,应该履行续签程序而未履行,仅有口头商定就继续履行往年合同约定。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笔者认为,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单位管理人员缺乏法治意识,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签订合同时仅仅关注了合同履约事项,对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未进行评估,从而导致合同约定事项不完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二是合同管理主体不清。部分单位只在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涉及合同上缴收入和支出政府采购项目费用时,应附相关合同,但未明确合同管理归口部门,未能实现合同全流程全周期闭环管理,导致合同管理混乱。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部分部门单位管理人员对合同监管意识淡薄,未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监督机制,对未履约或履约不到位情形,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追究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单位重大损失。
三、几点建议
一是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进一步修改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明确合同起草、审批、签署、归档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对合同台账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记录每份合同的编号、名称、对方信息、签署日期、到期日期、合同金额等重要信息,便于查询和追踪。同时确保台账数据的实时更新,避免出现信息滞后或遗漏的情况。三是设立合同提醒机制。合同到期前,提前与相关部门和合作方沟通续签事宜,确保合同能够及时续签。对于未按时续签的合同,应设立预警机制和处罚措施,减少因此造成的潜在损失和法律风险。(陈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