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采购项目周期长、程序复杂、金额较大、专业性强,历来是合规与廉政风险较高的领域,如何实现合法合规采购、降本增效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采购面临的突出问题。审计发现,国有企业在非招标采购中大多采用政府采购中规定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但在执行中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就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
一、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常见问题
(一)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采购文件经常出现前后不一致、含糊不清或重大漏洞和错误,给后期的采购活动留下隐患。如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时,对投标人资格设定较高的门槛导致真正参与投标环节的企业较少,采购活动失去竞争意义;采购人员直接套用招标类的文件范本或按照个人的理解编制采购文件,逻辑性和专业性较差;有的采购文件过于简单,而且错误和漏洞较多。
(二)采购过程不规范。有的国有企业没有严格按制度上已经明确的操作流程执行,有的则根本没有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影响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如招标的时限不能满足法定的要求,有的会出现自相矛盾或涂改时间的情况,有的为了满足形式上的资料要求,先施工再补采购程序,“合法合规”走过场,进行虚假采购。
(三)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审计发现,有的项目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而是将工程肢解,通过非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现实中,应公开而未公开招标等重大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采购管理制度不健全。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活动,在国家层面始终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导致国有企业采购遵循规则模糊不清,国有企业制定采购管理制度时缺乏依据。采购活动主要遵守国有企业所属集团公司、上级单位、以及国有企业自身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及程序,其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大多采用政府采购中规定的采购方式,鉴于各公司的内控水平、相关管理模式不同,引用的采购方式名称和采购流程五花八门,缺乏统一的标准,很多企业对非法定招标的采购项目重视程度不高,即使一些公司制定了采购制度,也偏重形式,在内容上不够完善。
(二)内部制约机制缺失。在具体采购过程中,国有企业的采购承办部门一般既是采购规则的制定者,又是采购过程的实施者,主导着供应商的选择、成交价格的确定、合同签订、款项支付及履约评价等。这种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身份,导致采购权力过于集中,部分企业还存在领导干预采购,由于采购涉及利益较大,部分投标人为了中标,采用非法手段、不正规途径谋取中标的情况时常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情况时有发生。
(三)采购人员专业素质偏低。采购工作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全面性的工作,采购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运转和业绩。采购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企业并不重视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养成,采购人员在采购工作中会碰到分工不明确、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欠佳、市场调研意识淡薄等问题,更有甚者会通过虚假采购、与供应商串通等行为谋取个人利益。
三、规范非招标采购的对策
(一)完善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进一步完善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制定适合企业自身需要的非招标采购体系。综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优缺点,按照“物有所值、公平高效、透明规范和诚实信用” 的非招标采购原则,梳理管理框架,划清工作界面,分置采购权力,制定合理的内部制约机制。将采购需求部门和采购实施部门进行刚性隔离,并配套制定适合本企业业务特点的标准化文本,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人为因素影响。
(二)规范采购过程行为。一是依法合规选择采购方式,根据每种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合法、合规、合理地选择采购方式,既要确保合法合规性,也要考虑降本增效。二是科学合理的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活动要提出明确且完善的采购需求,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和制定适宜的评标办法,有针对性地编制合同条款。三是提升采购执行力和专业化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等实施采购,保证贯彻和执行过程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弥补采购人有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不足,提高采购质量。
(三)提升采购风险意识。积极开展采购监督风险识别工作,提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国有企业可以有针对性地就采购重点环节、采购关键岗位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着重对采购预算、采购方式选择、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评标条款设置、评标专家确定、评标过程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并充分利用采购信息系统的优势,对采购过程数据进行分析,对采购过程异常的情况进行预警和风险提示,加大采购各环节中信息公开的力度,构建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郭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