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审计局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迅速安排部署。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市审计局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
(二)强化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其他县级干部、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制定印发《中共泰安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2025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狠抓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经过六个月的努力工作,巡察整改取得了预期效果,反馈的四个方面、十二个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绝大多数任务已全面达成整改目标,部分整改任务虽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需长期坚持。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全面深入,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定位和规律还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审计监督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泰安实践’的主动性不够强”方面。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方面。
一是巡察结束以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除专题研究干部工作外,所有党组会议均首先安排一名党组成员领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及时学、跟进学、带头学。2025年9月至今,共召开党组会议12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2次,落实率100%。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对开展的“第一议题”学习均做到及时记录。巡察结束以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安排“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全部做到如实记录。
(2)关于“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和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实践有差距”方面。
一是聚焦政策落地落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25年12月,组织开展审计项目立项展讲,从立项展讲的11个项目中,确定智慧城市发展及全域数字化转型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2个项目为2026年市本级政策跟踪审计项目,将新型工业化政策落实情况、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情况、全市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全市高标准农田政策落实情况等重点调查内容列入年度预算执行重点关注事项。二是积极与省审计厅对接,及时掌握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我市参加的政策审计项目情况,将债务风险化解及融资平台公司和城投公司改革转型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市县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2个项目列入2026年审计计划。三是印发《2026年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绘制《泰安市审计局2026年审计项目计划进度时间表》。
(3)关于“推进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小”方面。
一是树牢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政绩观。2025年9月,组织业务科室,研读民生领域政策,提报下年度拟开展民生领域政策跟踪审计项目计划。二是2025年12月,通过审计项目立项展讲,确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列入2026年审计计划。三是2026年1月,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议审计项目计划,泰安一中、泰安三中、泰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农业农村局等4个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涉及民生领域,突出关注教育、社保、农业农村等。
(4)关于“统筹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不合理”方面。
一是实行挂图作战、定期提醒制度,2025年,对每个审计项目下达《审计项目任务书》,明确告知各审计组审计项目时限,持续加强审计项目进度管理。二是2025年,每月调度审计项目进度实施情况,在局内金审三期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是结合局机关绩效考核,加强审计项目进度管控,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进项目高效推进。截至2025年12月底,当年审计项目全部完成,未出现项目跨年实施的情况。
2.关于“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少”方面。
一是组织审计指导服务中心,研读公共投资领域政策,加强市重点工程项目调研,提报下年度拟开展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二是合理调配优化投资审计业务人员力量,夯实政府投资审计人员力量。三是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项目计划,审议并确定2026年政府投资审计项目4项。
(2)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力度小”方面。
一是2026年开始,开始新一轮市直部门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五年审计计划,五年内轮审一遍。2026年已将市农业农村局列入审计计划。二是对县(市、区)政府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省审计厅对县(市、区)党委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同步安排。三是对副县级乡镇党委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安排,2026年已将肥城市石横镇列入审计计划,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3)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未覆盖整个任期”方面。
一是2025年,我局按照单位类别,分别制定了部门单位、开发区党工委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均明确要求审计时间范围覆盖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二是2025年,我局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7个,涉及领导干部31名,均已覆盖领导干部经济任职期间。三是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我局将严格落实审计时间范围覆盖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要求,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有些专项审计未实现全覆盖”方面。
一是202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第一时间与省审计厅进行沟通对接,后期根据省审计厅的安排,确定上级安排专项审计覆盖范围。二是2026年,市本级自定专项审计项目3项,将统筹人力资源力量,实现市本级及6个县(市、区)审计区域全覆盖。
3.关于“推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市委审计办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方面。
一是2025年,出台《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件闭环办理工作规程》,建立“批示—落实—反馈”三维闭环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市委审计委领导的批示台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对接,定期汇总市委审计委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将办理结果报市委审计委全体会议审议2次,确保“纸面批示”落地见效。
(2)关于“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职能未有效发挥”方面。
一是强化对社会审计报告的核查。在每年年初市委审计办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同步嵌入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社会审计报告的质量核查,2025年度结合泰安金融控股集团、泰安财金集团、泰山城建集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了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质量核查并出具了核查结论。二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内部审计机构人员。2025年底以市委审计委员会名义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制度,引导全市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科学规范开展;指导全市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审计署修订后的《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审办内审发〔2025〕1号),依托审计署内部审计统计调查直报系统完成了全市2023和2024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审计监督对象内部审计基本信息。
(3)关于“重要文件修订不及时”问题。
2025年以来,组织专门人员先后到济南市、青岛市、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威海市等地审计局学习交流,借鉴经验做法。《泰安市市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起草过程中,充分听取县级审计机关建议,召集专业人员研讨,征求了各功能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等12个部门单位和相关国有企业的意见建议,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相关意见已充分吸收采纳,并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行文审查,2025年9月22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第108次)研究通过。2025年9月28日,泰安市人民政府以泰政发〔2025〕8号文件印发《泰安市市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公开发布执行。
(二)关于“聚焦主责主业履行职能责任存在不足,彰显审计监督‘权威高效’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审计发现问题和揭示风险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审计评价未聚焦经济责任”方面。
一是坚持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2025年9月29日,组织全市党委审计办机制运行培训班暨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提升培训班,提高全市审计机关业务技能水平,确保审计工作务实高效。2026年2月,开展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两名科长分别从涉农资金管使用和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方面进行授课;结合“导师制”培养机制,在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后,双方共同复盘审计建议和评价部分,由骨干指出问题并指导优化,培训中,各导师及被指导同志分别进行了成果汇报。二是在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审计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聚焦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着重揭示重大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做到抓大舍小,提高质效。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在复核审计报告时,已逐项复核审计建议是否与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对应;是否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否针对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建议的整改责任主体、整改路径、预期效果等,对不符合“三要素”的建议一律退回修改。四是法规科(审理科)在复核审计报告时,将对审计建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建议内容不超越审计职权范围,不提出无法律依据的处理要求。对于缺乏明确依据或存在法律风险的建议,出具书面意见,要求审计组修改或补充依据。
(2)关于“对事实认定不清,审计证据未做到充分适当”方面。
一是在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时,充分应用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系统辅助审计,已实现大数据检索、地理信息系统和天地图辅助、现场核实相结合的审计作业模式。二是在2025年9月开展的林业湿地项目中,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和天地图基本能确定违规问题的,同步去现场抽查,加大了现场核实力度。
(3)关于“把握审计标准不统一”方面
巡察反馈以来,在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严格把好取证质量关,在取证阶段加强对问题事实描述的精准度和完整度,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围绕责任主体、事实证据、定性及法律法规依据、原因分析、影响后果、处理意见“六要素”做好现场取证,在撰写审计报告时,注重加强对问题事实描述的完整度和精准度,提高审计报告的可读性。
(4)关于“审计揭示问题少”方面。
一是健全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目前已起草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草稿,后期向省审计厅及先进地市审计局进一步学习完善,明确计划管理、组织实施、审理审定、督促整改等各环节职能定位和各责任主体质量控制重点,细化审计组、审计项目实施单位、牵头业务科室、法规审理部门的质量控制职责、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形等,并结合泰安审计实际广泛征求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二是严格落实“一项目两会议”制度。要求审计组根据审计对象实际,研判确定审计实施内容和重点,精准制定方案,经业务会审定后,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实施审计。积极发挥考核作用,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作为局机关绩效考核中审理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计分,确保按照实施方案查深查透。2025年以来,已由局长主持召开10次专题业务会,对审计工作方案和重要审计项目审计实施方案进行研究审定。三是建立专业能力培养机制。举办全市审计机关业务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业务人员参加全省审计机关业务技能竞赛,并获得个人二等奖2名、个人三等奖1名和团体优秀奖;举办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提升培训班,针对审计整改、审计移送、优秀项目创建等工作,邀请省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全国优秀审计项目组长授课;举办2025年春季、夏季整训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实地研学、案例研讨等形式,实现审计干部政治能力与专业素养同步提升。四是强化优秀审计项目创建。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激励和引导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印发《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明白纸》,解剖细化评选标准,将创优标准贯穿到审计业务各环节,全流程规范审计质量。严格按照省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评审标准,认真做好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和对上推荐参评工作,2025年,市局推荐上报的2个项目分别获得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和三等奖。
2.关于“审计成果利用和整改‘下半篇文章’做的不扎实”方面
(1)关于“审计报告缺少审计建议”方面
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法规科(审理科)在复核或审理时,对于缺少审计建议部分的报告,予以退回、在补充完整审计建议内容后再次报送。2025年共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27份,提出审计建议75条。
(2)关于“审计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面。
一是2026年对党政同步审计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已在方案中明确要求审计组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分别列明两位领导的职责分工、决策事项、管理领域等,明确各自评价重点;明确两名主审,各自负责一位领导的审计评价撰写,最后由审计组长统一整合,确保评价内容岗位差异突出和评价维度细化。二是经责办、法规科对审计建议是否针对具体问题、是否具备可操作性、是否超越了审计职责范围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截至目前已审核18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均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严格审核评价部分是否以审计认定的事实为基础,评价用语是否客观、准确、严谨,有无使用模棱两可或夸大其词的表述,评价范围是否与审计范围一致,有无评价未经审计的事项等内容。
(3)关于“对审计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跟踪督促整改。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市长亲自牵头推进,部署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分解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以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名义向有关县(市、区)、功能区和部门单位下发通知,督促做好审计整改工作。通过整改,推动上缴国库1704万元,促进资金拨付使用7818万元,推动各级各部门制订完善规章制度21项。二是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明确督促整改职责分工。制定印发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对整改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结果认定、贯通协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高效有序开展整改工作提供遵循依据。制定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明确问题整改结果认定标准,为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加大整改督办力度,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以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名义向6个县(市、区)及3个功能区下发整改提示函,对144个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督办,针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类问题,持续跟踪问题进展。对新泰市、肥城市和宁阳县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制定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检查工作标准,通过座谈了解、现场查看、资料核查等方式,重点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和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检查,同时对已整改到位问题进行“回头看”,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3.关于“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业务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对县(市、区)审计工作缺乏常态化的指导监督”方面
一是2025年9月18日,王庆涛局长结合审计项目,对东平县、肥城市开展业务指导监督工作。2025年,市委审计办组织专项调研督查组,深入6个县(市、区),围绕县级党委审计委体制机制建设和运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等工作,开展深入调研和现场督查,并在山东省审计厅微信公众号报道。2026年,我局将对下指导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要求各科室负责谋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纳入科室年度工作总结。二是2025年9月29日,组织全市党委审计办机制运行培训班暨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提升培训班,提高全市审计机关业务技能水平,确保审计工作务实高效。2026年1月22日至1月23日,举办全市智能审计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业务骨干智能审计业务能力和数据安全意识。
(2)关于“省审计厅通报审计业务问题”方面。
一是加强对县(市、区)审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面向市局全体人员、各县(市、区)审计局领导及业务骨干,举办全市党委审计办机制运行培训班暨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提升培训班,紧扣审计机关业务人员履职能力,设置审委会工作、计划统计工作,审计移送、审计整改工作等课程,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审计人员业务水平,推动加快形成上下贯通、步调一致的审计工作全市一盘棋。二是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对县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加大问题通报力度,督促县级审计机关切实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三是对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指出的问题,下发通知要求市局各单位及各县(市、区)局进行全面整改,并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切实提升审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针对审计工作开展系统梳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及时改正或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防范审计风险。
(3)关于“县(市、区)分级质量控制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是健全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要求县级审计机关严格落实审计组审核、业务主管科室复核、法规科审理三级复核责任。二是加强审计质量检查。对肥城市和宁阳县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审计监督机制运行和职责履行、组织实施和审计成果等方面存在问题,并对相关县(市、区)下达《审计业务质量检查通报》。三是加强对县级审计机关审理工作指导,提高法规审理工作水平。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深入扎实,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不够严实”问题
(1)关于“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力度偏软”方面。
一是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常态化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5年12月2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中共泰安市审计局党组关于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并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6年1月23日,组织全体党组成员进行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述责述廉,并研究部署202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5年下半年,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并每人形成1篇调研报告,着力分析和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2026年1月23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202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6年2月9日,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相关人员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档案整理,并迎接市委检查,现场推介“党建+审计”工作模式,获得高度评价;因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26年3月中上旬召开,故初步计划2026年3月中下旬召开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工作任务。
(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方面。
一是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了5次集体学习,围绕“违规吃喝”“反面典型案例”等反面开展了3次专题研讨,每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谈认识、谈不足、谈打算,切实提升学习实效;2025年4月24日,组织党员干部到泰安主题党日活动中心开展“加强党性修养 弘扬优良作风”主题党日活动,参观泰安党史展、党章教育厅、“真理的力量”展厅,观看微党课《强化作风建设 筑牢廉洁防线》、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等。二是2025年4月10日至11日,举办学习教育读书班,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四个方面为大家作专题辅导;常态化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三是2025年6月18日,局党组书记对全体年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2025年8月29日、2026年2月12日,局党组书记对多名新调整干部进行任前谈话;2025年11月26日,局党组书记对县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026年2月24日,局党组书记对全体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3)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2025年12月23日,主持局党组(扩大)会议,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要求、传导压力;2026年1月23日,听取党组成员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述责述廉,并部署202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形成1篇调研报告,着力分析和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2025年11月份,全体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科室负责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廉政方面谈话;2025年,全体班子成员围绕廉政方面均在所在党支部上专题党课,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三是2025年度以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深刻剖析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
(4)关于“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审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廉洁从审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5年11月,局党组印发《泰安市审计局机关廉政谈话制度(试行)》。二是坚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廉政谈话,2025年11月份,全体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开展廉政谈话。三是对谈话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不存在雷同现象。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深入”方面。
一是不断压实市审计局党组履行全面治党主体责任,列席市审计局党组重要会议,实现监督嵌入日常工作。2025年11月份召开派驻单位专题会议,对派驻监督事项进行全面部署,并就清廉机关建设进行阶段性总结;2025年12月2日,列席市审计局党组会议;2026年1月30日,列席市审计局党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结合审计机关性质,持续强化对审计机关的全链条监督,特别是关注市审计局党组“廉政十条”的落实情况,定期对“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进行调度。2026年2月27日,就全市债务风险审计调查项目全体审计人员进行集体审前廉政谈话。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方面。
(1)关于“个人借款长期挂账”方面。
一是催还所借款项,与借款人多次沟通未果。当事人双方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合意。二是已向法律顾问寻求法律援助,正采取司法程序,通过申请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开庭审理等方式,依法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
(2)关于“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方面。
一是经与巡察组多次对接请示,明确整改要求和人员范围。巡察组要求全局应缴未缴工会会费6.88万元应予以补缴,其中包含涉及到的在职、退休和调出人员。二是局党组安排由局机关工会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局机关工会认真学习《中国工会章程》关于工会会费收缴和支出的相关规定,向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工委请示具体收缴要求和注意事项,拉出人员清单,按照涉及人员工资收入的5‰梳理计算涉及人员应缴未缴工会会费明细、费用,并与巡察组对接核对,确保数额真实、符合要求。9月向局机关在职人员下发通知。三是与涉及到的10名退休人员、4名调出人员逐个联系,讲清情况,明确要求。涉及人员85人共计68877元已全部收缴到位,由相关人员将应补缴金额转账至我局机关工会账户。四是坚持做好后续工会会费收缴,确保今后不出问题。做好后续年度工会会员会费正常收缴工作,2025年工会会员会费已全部收缴到位,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方面
(1)关于“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及时”方面。
一是2025年,组织更新政治监督活页,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二是2025年11月,组织全局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留存档案,并坚持每年度进行一次更新。
(2)关于“廉洁从审承诺未覆盖所有审计项目”方面。
强化与秘书科的协调联动,动态掌握审计项目进度,2025年度所有《廉洁从审承诺书》全部签订到位,并持续保持。
(3)关于“对县(市、区)审计机关廉政教育监管缺位”方面。
一是2025年二季度以来,坚持每季度调度一次县(市、区)审计机关违纪违法情况,推动监督管理常态化,持续营造全市审计机关廉洁审计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对县(市、区)审计机关的监督管理,推行廉政提醒制度,2025年11月3日,市审计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筑牢审计“生命线”的提醒函》,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审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方面
(1)关于“大额支出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方面。
一是2025年10月16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庆涛对办公室财务人员进行批评谈话,重申“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重要性,并督促办公室结合当前实际,尽快修订完善《市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②2025年10月31日,第一党小组(办公室)在党小组会议上加强了对“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深入学习理解。③2026年1月23日,市审计局以党组文形式,修订完善《市审计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关于“未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方面
2025年10月20日,召开了2025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泰安市审计局会议制度》;2026年1月9日,召开了2026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
(3)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方面。
一是组织人事科加强学习,提高对党组会议记录严肃性的认识。反思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应是会议记录不及时,存在会议记录补记问题,造成出现了逻辑错误。二是及时、如实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做到参会列席时人事科对领导表态意见进行单独记录,会后第一时间将党组会议情况客观如实详细记录在会议记录本上,确保记录及时、准确、真实,符合逻辑。三是定期回头看,自查党组会议记录情况。巡察结束以来,没有出现上述问题。
(4)关于“有的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方面。
一是加强政治训练,组织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加强政治训练 提高政治能力”专栏网络课程,加强党的宗旨和党性修养教育,增强班子成员的担当意识。二是2025年度9月-12月,局党组先后4次召开会议调度2025年我局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分管领导逐一汇报,激励班子成员主动担当,在全局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三是2025年,局党组坚持每月调度一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局金审三期公告栏进行公示,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泰安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中共泰安市审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清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巡察结束后,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作出安排部署,严格按照要求向市委报送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等。二是加强全员培训,2025年9月份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在市委党校举办整训,期间邀请党校教授以《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导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题进行专题辅导,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自巡察结束至今年2月份,在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340余条新闻稿件,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审计工作成效。2025年9月5日,党组书记、局长王庆涛带队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群众介绍泰安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四是不断加强网站和新媒体的监管力度,建立信息发布审批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积极开展网络舆论引导,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
2.关于“审计一线业务人员配备不足”方面。
(1)关于“局党组对人力资源挖掘不充分”方面。
一是2025年,招考招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2人,全部安排在业务科室;2026年,招聘事业人员计划向编办申报5人,但因缩减编制等原因最终批复1人,招聘学习会计、审计、财务管理、计算机等专业人员,补充审计一线工作力量。二是2026年,2名在基层服务的选调生期满后,将全部安排在业务科室。三是新增“导师制”培养3名年轻干部,确保新进人员能较快熟悉、从事审计业务。
(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方面。
一是组织人事科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并严格执行。二是2025年以来调整的2批次干部,均已按规定组织开展任前谈话,及时将谈话情况存入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文书档案,装订成册,今后将长期坚持。
3.关于“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融合不够”方面
(1)关于“对审计现场党组织建设重视不足”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泰安市审计局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工作规则》,要求年初符合成立临时党支部的审计组要主动向机关党委提出申请。2025年6月份市局外派新泰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并开展党建活动,对一线审计干部进行教育管理。二是认真落实《泰安市审计局廉洁从审十条措施》,2025年机关纪委组织开展审前谈话、审中检查、审后回访8次,推动一线审计人员依法廉洁文明审计,确保廉洁从审全覆盖。
(2)关于“机关老干部党支部换届选举”方面。
根据工作实际,市审计局老干部党支部于2025年12月份进行重新整合,新成立老干部第二党支部,将原支部人员进行重新划分,经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原老干部党支部更名为老干部第一党支部。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换届相关流程,严肃做好支部换届工作。
(3)关于“关于未按规定收缴党费”方面。
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各支部建立党费交纳台账,自2025年7月份起,严格按月收取党费。
(4)关于“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自2025年起,机关党委加强对党支部的督促指导,要求各支部年初制定党组成员讲党课时间安排,2025年6名局党组成员带头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有关会议,切实履行党员义务。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持续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把整改成果固化为管长远、固根本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持续推动工作提升。坚持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整改促改革、以整改促发展、以整改促提升,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市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995619;邮政信箱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市政大楼审计局机关党委A8002;电子信箱ssjjrsk@163.com。
中共泰安市审计局党组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