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486k/2024-000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审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泰安市审计局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人大财经预算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4-03-19 10:23

泰审字〔2024〕8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人大财经预算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不断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财经预算监督的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成果共享,推动形成同答“一道题”,共下“一盘棋”的监督工作新格局。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审计监督与人大财经预算监督贯通协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

编制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充分参考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监督的各项决议、意见,市委审计办秘书科(审计项目管理科)会同财政审计科及时与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沟通对接,就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将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监督事项报市委审计委批准后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二、关于审计项目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审计业务主管科室结合《意见》关于重点监督内容的要求,对以下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一)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关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情况,注重揭示政策配套、项目落地、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

(二)债务风险管控情况。把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政府债务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专项债务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情况以及政府债务资金实施的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三)重大资金绩效管理情况。预算执行审计中,针对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其参与分配的重大专项资金,结合绩效目标编制、项目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等情况进行“穿透式”绩效审计。   

(四)国有资产管理运行情况。重点关注国有资产(资本)保值增值、兼并重组、破产清算及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情况,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重点关注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情况,是否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原则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

(六)其他需重点关注的情况。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联合实施的重点专项审查,以及财政经济领域其他需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事项等。

三、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协同推进

财政审计科、法规(审理)科分别做好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基础工作,并根据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实际情况,与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沟通协商,确定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整改的部门单位。重点整改部门单位的整改结果,作为审计整改报告的附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屡查屡犯”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可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对主管部门单位的专题询问申请,并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关于审计成果的提升运用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法规(审理)科牵头做好与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沟通对接,积极开展联合会商和共同研判,深入剖析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成果服务制度基础建设。

各审计业务主管科室进一步提升监督成果提升运用效能,灵活运用工作专报、政务信息等多种形式,为政府持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政策、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等工作提供参考。

五、关于数据资源利用的协同共享

坚持智慧审计引领,进一步丰富审计数据资源要素。由电子数据科牵头,会同财政审计科根据审计数据分析工作需要,向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市人大预算联网系统相关数据的应用需求,将预算联网监督相关信息实时采集至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审计主题库,持续提高数据利用水平,提升协同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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