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界定以往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时间:2023-05-15   浏览量:

审计整改落实是审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审计项目整体的质量和水平,是确保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监督权威的重要保障。 但界定以往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需要根据问题的性质、产生的原因背景及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多重因素,坚持追根溯源,区别对待,以科学的精神实事求是予以界定。特别是以下四种情况:

一、历史遗留问题未整改的。这类问题一般时间跨度比较长,资金量比较大,现在负责的工作人员甚至不知道此问题的来龙去脉,整改起来难度大,或者在短时间内无法找到整改方案,没有推进整改的。比如,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对于这类未按时整改落实的,审计机关可以延长整改期限,并根据实际情况帮助被审计单位找到最佳的整改方案,多措并举加以整改。

二、历史遗留问题已整改一部分的。有的被审计单位现任领导很重视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好整改的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主动予以整改,但对因种种原因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整改的,目前只整改了一部分。比如:编外用工等问题。对这类问题整改情况,我们审计机关要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态度给与充分肯定,不能一刀切,简单界定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

三、短期问题已整改,但类似问题审计再次出现的。这类问题表现得性质一样,但问题的内容已改变。比如:滞留各类专款等问题。列如上次发现的滞留水利专款已拨付到位,但这次又出现滞留教育专款等。对于这类问题整改情况,审计组应定性此问题未整改到位。

四、屡审屡犯问题未整改的。有的问题,每次审计被审计单位都会出现同样的问题,比如不合规发票、白条抵库等问题。对于这类问题整改情况,审计组要与被审计单位相关领导座谈,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不能简单界定为未整改。

这样科学对待被审计单位以往问题整改情况,可以有效提高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的积极性,真正体现我们审计机关“力度”和“温度”并举,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审计理念,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钱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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