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四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时间:2023-05-12   浏览量:

今年以来,泰安市审计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着力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日常工作处理。对政务信息公开发布采取“三级复审”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真实性、安全性。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二是强化公开到位。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审计工作计划、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专项审计、审计整改情况公开等作为重点公开领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发布。深入践行“开门搞审计”和“阳光审计”理念,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邀请特约审计员走近审计办公场所,搭建审计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增进彼此了解互信。

三是强化平台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秘密,严格依法公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

四是强化问题整改。以第三方评估和市政府考核要点为目标,定时定期对我局政务公开栏目进行自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照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发布要求,确保栏目内容充实、及时更新;同时,学习其他单位的优秀做法,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政务公开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促进政务信息规范有序公开,聚力政务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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