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出台领导干部任前告知办法

时间:2022-11-18   浏览量:

为进一步增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依法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促进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近期,宁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宁阳县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宁阳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办法》。

《办法》从告知对象、告知主要内容和告知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了告知对象。明确各乡镇、县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不担任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副职领导干部、县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县委要求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其他主要领导干部。二是明确了告知内容。明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县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内容。三是明确了告知方式。领导干部任前告知工作由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新提拔或跨系统跨行业平职交流的领导干部,任职前通过发放并签收《告知书》,让领导干部了解并掌握任期内应该履行的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内容,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保障上级党委政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促进领导干部更好的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防未病”作用。(赵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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