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落实“四化”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转)

时间:2021-02-09   浏览量:

    为加强审计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河南省洛阳市审计局以教育经常化、工作清单化、管理制度化、责任明晰化为抓手,提升党员干部廉政守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审计队伍。

    一是教育经常化。该局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主题党日”、专题培训会等时机,组织对党章党规、各级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学习;每逢法定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前,采取电话、短信、电子显示屏、微信提醒等,并重点学习贯彻审计署发布的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观看反腐警示宣传片,提醒和告诫全体干部必须警惕和防止理想信念的滑坡,切实提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

    二是工作清单化。该局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每月月初制定当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明确工作项目、工作内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将责任主体具体到岗位,将责任内容细化到具体工作环节,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构建防范遏制腐败的长效机制,发挥好审计的监督服务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审计风险,打造高质量廉洁工程。

    三是管理制度化。该局从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入手,强化对审计干部监督管理,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认真梳理审计廉政风险点,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实行了廉政跟踪反馈卡、审计举报、廉政回访、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加大对现场审计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核查的全过程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等措施,畅通群众揭发检举渠道,促使干部职工明底线、知敬畏、讲规矩、守纪律。

    四是责任明晰化。该局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清单,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的重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落实“四级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即“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负具体责任、审计组长对审计组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做到明责、确责、问责、追责相结合,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转自审计署网站,作者:朱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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