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合法票据”掩盖了非法交易

时间:2017-11-14   浏览量:

笔者在对乡镇和村居的账务进行审计时发现存在大量用代开发票列支费用的现象。因此,对代开发票的开票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乡镇成立了建材管理站,以建材管理站的名义与税务部门签订了委托代开发票和代征税款协议,为其它单位和个人代开发票。

代开发票的本意在于为未领取发票的纳税人向用工或购货单位领取价款或劳务报酬时提供给付款方,是一项便民、利民工作,并对增加财政收入、堵塞税收漏洞、增强纳税人纳税意识起着重要作用。但通过对代开发票环节和代开发票列支费用后的资金流向进一步延伸发现,代开发票业务也产生了一些弊端。

一是代开发票成为遮掩违规支出的手段。通过与开票人员座谈,发现由于业务量繁重,业务真实性的审核难度大,所以代开发票只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由此导致为某些虚假业务提供了合法票据。一些单位利用编造虚假业务代开的发票在单位列支后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用于发放奖金福利或支付招待费等违规支出。

二是代开发票为部分纳税人偷逃税款提供了便利。由于税率随着代开发票金额的增加而提高,部分纳税人把开票金额分解为两次或多次进行代开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如:某人为一企业运输货物需要开具40万元的发票,因超过3万元税率会提高,该纳税人找来十多个人的身份信息,开具多张发票,每张发票的金额都低于3万元,以此来少缴税款。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开发票管理,使这项便民、利民工作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

一是从完善法规、加强宣传上堵塞漏洞。《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一些条款规定得不够详细,有必要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范围作出更具体规定,减少代开发票的现象发生。加强宣传,使纳税人熟知发票知识,发票法规,牢固树立发票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是从发票管理上下功夫。税务部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发票的领用、保存审核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及时遏制发票违法犯罪问题。并取消建材站等委托代开发票部门的代开发票资格。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严格按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要加大对开票人员的培训力度,尤其是针对开具发票要代扣代收各项税收的税收政策问题,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意识。对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要求提供购销业务、接受服务或提供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于不按规定提供证明的,不能开具发票。

四是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加大发票查处力度。各监督部门应从严执法,对委托代开发票部门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处罚。对利用代开发票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出,要及时与纪委、检察、公安等部门联系,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罚,用以震慑那些侵占国家集体财产的蛀虫和税鼠。(宁阳县审计局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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